2023年,公司主要环境排放包括废气、废水、固体废弃物、噪声及温室气体,详细情况如下:
1.大气污染物
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有固化废气和喷塑废气。
根据检验检测报告:
(1)固化废气出口低浓度颗粒物、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DB33/2146-2018表2标准要求,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《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》(湖政办发[2019]13号)文件要求;喷塑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DB33/2146-2018表1标准要求。
(2)厂界上下风向氨、硫化氢排放浓度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14554-93中表1标准要求;非甲烷总烃、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DB33/2146-2018表6标准要求;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7-1996中表2标准要求;车间外一米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GB37822-2019中表A.1标准要求。
2.水体污染物
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。
根据检验检测报告:废水排放口pH值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动植物油类、石油类、悬浮物、总氮排放浓度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GB8978-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;氨氮、总磷排放浓度符合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》DB33/887-2013中标准要求。
3.固体废弃物
工厂主要固体废弃物为金属切屑、边角料、废机械油、漆渣、废油漆桶、污泥等。
工厂下料等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切屑、边角料合计约28t/a,出售给废旧物质回收公司综合利用,不外排。
危险废物有废机械油、漆渣、废油漆桶和污泥:废机械油产生量约为0.8t/a、漆渣产生量约为1.8t/a,废油漆桶产生量约为1t/a,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为30t/a,委托湖州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,不外排。
4.噪声
工厂生产过程中,噪声主要为空压机、风机及各种生产设备使用时产生的噪声。
根据检验检测报告:厂界环境噪声达到GB12348-2008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。
5.温室气体
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,2023年公司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076.61吨。